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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題專欄
79項地勘的“審批權”已變更!
信息來源:湖北省礦業聯合會
發布時間:2017-02-12 15:04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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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決策部署,國務院審改辦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,不斷削減行政審批事項,持續向市場和社會放權。
2013年以來國務院分9批審議通過取消和下放的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共618項,其中取消491項、下放127項。
已先后以國發[2013]19號、國發[2013]27號、國發[2013]44號、國發[2014]5號、國發[2014]27號、國發[2014]50號、國發[2015]11號、國發[2015]27號、國發[2016]10號等文件公布。
已公布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中,地勘相關的項目共79項,其中取消67項、下放12項,具體情況如下:
國務院已公布取消的地勘相關行政審批事項
(共67項)
注:國務院決定取消的491項行政審批事項中,公布410項,其余為涉及修法事項及涉密等事項。
國務院已公布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
(共12項)
注:國務院決定下放的127項行政審批事項中,公布115項,其余為涉及修法事項及涉密等事項。